中联合创设计有限公司拟投入人员社保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前附表1.4.1条要求。该项目在评审中发现:中联合创设计有限公司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无“社保二维码和社保公章”、拟投入结构负责人提供的社保为“2022年4月-2022年9月社保证明”。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该公司在资格审查中作无效标否决。
桂林建筑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实施方案(暗标)中出现其投标人名称,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B1 否决投标条件“B1.19 投标人编制的技术标(暗标),其封面或正文中出现投标人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图表)、徽标、业绩、荣誉或人员姓名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该公司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经评委会评审,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A5.2.1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或无效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发起表决,全体评委9人均认为剩余两家明显缺乏竞争性,决定作出否决全部投标的表决,本项目流标。
|